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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梁琼等7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市公积金党组干字〔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05-13 10:35

各科室、管理部:

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梁琼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唐志升同志任阳朔县管理部四级调研员职级,免去其阳朔县管理部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邵先会同志任政策法规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政策法规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谢哲元同志任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建辉同志任信息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信息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艳萍同志任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办公室四级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奥光同志任人事教育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人事教育科一级科员职级;

上述7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5年3月28日算起。

       

中共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