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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入企强保障 柔性执法促和谐——灵川县管理部深入企业开展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活动

2025-09-26 15:47     来源: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张蕾蕾  唐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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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灵川县管理部工作人员深入灵川县潭下镇、大圩镇部分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行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现场答疑等形式,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介绍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要性重要性,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特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各类城镇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均需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企业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非可自主选择的“福利”。

在宣传中,管理部工作人员从企业和职工双视角解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价值,对企业而言,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是保护企业避免陷入相关劳动纠纷、法律诉讼的“铁布衫”,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部分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列支,直接降低税负成本;同时能稳定员工队伍、提升凝聚力,更可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助力获取银行授信、申请财政补贴及上市备案等。对职工而言,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单位缴存部分相当于“隐性加薪”,且自存入之日起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实行复利增值。更重要的是,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政策性低息贷款,较商业贷款能节省不少利息支出,有效减轻购房压力。

针对目前灵川县部分乡镇企业存在的“缴存不划算”、“可缴可不缴”、“企业职工不愿缴公积金”等认知误区,工作人员“以案说法”具体说明欠缴公积金的多重风险。法律风险方面,职工如果投诉企业不缴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会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改正的,公积金中心将通过法院强制执行途径,确保企业为职工补缴公积金,企业还可能因为没有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手续,被处以1万至5万元罚款。在经营风险上,未缴存、少缴存公积金行为会引发劳动纠纷,影响企业形象和声誉,也会对企业的上市申报等重要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活动中,工作人员同步开展行政执法调查,对3家存在未缴、少缴及停缴问题的企业发放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建议书》《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书》《限期缴存通知书》,针对企业负责人提出“企业经营困难时,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理?”的问题,详细说明了办理公积金缓缴的手续要求,确保执法规范不失温度。某绿化园林公司负责人在听完宣讲后当场表示:“缴存公积金对企业和员工都有利,我们马上组织办理补缴。”

灵川县管理部将继续通过“常态宣传+专项普法+柔性执法”模式,稳妥解决乡镇企业扩面难题,通过“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咨询、账户设立等上门服务,推动更多乡镇企业职工享受住房保障红利,让公积金制度成为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助力乡村振兴的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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