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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建金办函〔2023〕36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管理,不断提升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我中心拟对单位缴存人数、封存人数、单位账户余额、单位挂账余额全部为零的“单位空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对属于“单位空账户”的单位名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告期限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相关缴存单位可登录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zfgjj.guilin.gov.cn/)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如有异议,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辖区域的网点提出书面申请。
公告期满,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直接予以注销处理。单位账户注销后再次开户的,携带相关资料至柜台重新办理开户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858家单位空账户名单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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